哈尔滨商业大学楼长负责制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08-0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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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商大〔2005〕22号印发)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为师生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工作环境,学校决定在部分教学楼、实验楼和办公楼实行楼长负责制管理制度,由楼长全面负责所在楼的安全、保卫、公共部位卫生及设施的管理,特制定此办法。

一、楼长岗位职责

楼长隶属于后勤管理处,业务上同时接受保卫处的指导,其职责如下:

(一)负责所在楼的安全保卫工作

门卫更夫由保卫处根据需要配备并对其进行必要培训后派到各楼,由所在楼的楼长对其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对不胜任工作的有权提出调整建议。楼长对所在楼的重点部位要经常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保卫处、后勤管理处报告,并提出整改措施,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楼长有责任监督进入行政楼、教学楼的陌生人员,外来办事人员须凭介绍信或工作证准入,办班学习人员必须持有保卫处签发的临时出入证。上课期间要保持楼内肃静并有权制止楼内的打逗、喧哗等行为;取缔在楼门前、楼内进行的娱乐活动。

(二)负责所在楼的水、电、供暖设施管理工作

1)熟知所在楼的水、电、供暖等线路及开关情况,做到每天巡查,发现零小修问题要及时与水电暖中心联系维修,并负责验收和做好记录,确保各种设施正常使用,杜绝跑、冒、滴、漏和长明灯现象。发现普遍性大修问题要按程序报后勤管理处统一维修。

(2)楼内设施日常维护及零小修

严格按照“抢修及时、报修提前、服务到位、运行良好”的管理机制,及时做好报修工作,每日对公共部位的设备设施使用情况巡回检查登记,发现有损坏或破损的,及时通知相应部门进行报修或抢修。

3)执行节电、节水措施,配合节能人员查处、取缔违章用水、用电现象。对超计划用电、违章用电,提出处理意见。

(三)负责所在楼的公共部位卫生保洁工作

除楼内教室卫生由教务处管理(教室管理科具体负责)、办公室内环境卫生由所属部门管理(各学院行政秘书具体负责)外,其他公共部位的卫生保洁均由所在楼楼长负责。每日对所在楼的清扫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按照室内卫生清洁标准对保洁员的工作质量进行考核,有权对不胜任工作的保洁员提出批评和调整建议,对辞退的保洁员不再录用。

1.公共部位的保洁范围:

(1)门厅和楼内公共橱窗、楼道、楼梯、扶手、垃圾桶、卫生间、开水间及配套设施;

(2)公共部位的天棚、墙体、地面、门窗、灯具、暖气片及楼内其它的公共配套设施;

(3)春、秋两季公共部位的开、封门窗和冬季防寒保暖工作;

(4)负责开水供应管理,防止和杜绝发生跑、冒、滴、漏及长流水现象。电热开水器出现故障时,立即向水电暖中心报修。

2.清扫标准和要求:

(1)保洁员必须严格按照保洁的要求进行规范作业,每天清扫要在正常的学习和工作前按标准完成。

(2)楼长对保洁员实行规范化管理,按照卫生标准,每天召开一次简短例会,安排工作、反馈情况、处理问题。

(3)公共部位卫生标准:公共部位卫生门窗、玻璃、 灯管无张贴物,门窗干净、无污迹、无灰尘、玻璃明亮,灯具设施干净地 面干净、无杂物、无堆放物、地面洁净,反映本色、无拖布痕迹,墙壁踢脚线、安全指示灯、各种标牌表面无灰尘,无水迹斑点,无乱写、乱画、墙壁干净,楼梯扶手清洁、楼梯清洁、无痰迹、无卫生死角,洗手间上下水畅通,洗脸盆、拖布池干净,无积垢物,厕所无异味、大小便池无积存、无脏迹、便纸篓每天倾倒干净、卫生工具摆放整齐 果皮桶、痰盂干净、无积垢、无臭味,楼宇外门前环境广告栏整齐,建筑物无招贴物、环境整洁、地面干净无积土、无杂物、无死角、无积水、无积雪。

(四)负责所在楼的公共设施管理

管理范围及要求 :除教室和办公室的设施设备外,所在楼的各种公共设施一律由楼长负责管理。要经常对所在楼的公共设施如照明设备、水暖设施、保洁设备、消火栓、灭火器、报警器等进行监督检查,对楼内各单位处理的办公桌椅等杂物和私人物品要及时联系物主清理,保持楼内整洁。做好风雨天、下班后、供暖期间楼内门窗关闭情况的检查工作。

(五)负责所在楼突发事件的处理

对所在楼的突发事件,楼长有责任及时赶到现场处理,并协助调查事故原因,上报主管部门领导及相关部门。楼长要与教室管理科管理员、各学院行政秘书、维修部门人员和保卫干部等保持经常联系,遇有突发事件,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到达第一现场。

二、楼长岗位设置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暂设12个楼长岗位 :

A区主楼1名;

A区1号楼、4号楼1名;

A区2号楼、3号楼1名;

行政楼、后勤楼1名;

A区教学实验楼1名;

B区03-06号楼1名;

C区工商管理学院楼1名;

C区轻工学院、物流实验楼、实习工厂1名;

南区主楼1名;

南区第一实验楼、车队二楼和游泳馆、卫生所1名;

南区第二实验楼、烹饪楼和博士楼1名;

南区综合楼1名。

三、楼长管理办法

(一)楼长在校本部内部职工、离、退休职工中优先选聘,专职岗位,本校在职职工校内岗位津贴600元(相当于副科级)。

(二)建立奖罚制度。由后勤管理处负责对楼长进行考核及管理工作,对管理工作规范、管理效果突出和节能效果明显的楼长,年终进行奖励,对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较差、经常发生失职失察行为的楼长,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理,如经教育批评后仍屡次发生发生此类问题则加重处罚。对发生师生投诉的楼长,经核实确应负有责任的,将进行严肃批评。对于工作不负责任,不胜任楼长工作的,要及时调整楼长岗位或辞退。

(三)楼长要着统一服装,配带统一标志。

(四)楼长办公室设在所负责楼内,安装一部楼长办公及服务专用电话,公告在所在楼公示板上或显著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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